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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0年2月4日在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洲

  各位代表:

  我受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09年的主要工作

  2009年,面对繁重的灾后重建任务和国际金融危机,全市人民在中共成都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奋进,共克时艰,取得了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就。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贯穿于履行人大职责实践,紧紧依靠全体人大代表,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认真贯彻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集纳民智、做好工作,共审议地方性法规7件,通过地方性法规4件,废止地方性法规1件,听取审议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21个,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7项,对14部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9人次,为开创成都科学发展的新局面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推进立法工作,为城乡统筹科学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法制是经济社会稳定与发展的重要基石。常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立法实践,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立法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安排本届立法工作,组织制定地方立法规划,确定任期内提请审议的法规草案27件、立法准备项目18件,促进立法重点项目与统筹城乡发展重点部署相衔接,推动立法工作与统筹城乡发展法制需求相适应,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统一行动;作出关于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有关事项的决定,对正确运用立法手段调整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事项作出规定,督促有关方面切实贯彻法规草案起草工作的任务、时间、组织和责任“四落实”制度,力促与统筹城乡发展关系密切而又急迫的立法项目顺利实施;分别举办提高立法质量的培训会和不同专题的座谈会、研讨会、论证会7次,广泛听取和征求专家学者、立法工作顾问、立法咨询员、立法议案领衔代表的意见建议,扩大人大代表、公民有序参与,集思广益研究解决法规草案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务求在立法中正确表达、平衡、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努力通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增强法制对我市城乡全面现代化建设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深入把握实施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对地方立法工作的实践要求,常委会严格依照地方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结合成都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制定城乡规划条例,着力为构建现代城市与现代农村和谐相融、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新型城乡形态提供法规依据;制定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着力为营造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城乡环境提供法律支持;制定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对推进依法治市和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具有积极作用;制定养犬管理条例,旨在促进依法管理,维护城市公共秩序,保障群众人身安全和健康。废止了成都市反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条例。成都市消防条例、献血法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进入审议程序。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对侵权责任法、土地仲裁法、再生能源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15件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配合开展刑法修改、精神卫生立法等4项专题调研。

  适应全域成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启动对2000年以前制定的23件地方性法规的集中清理,推动健全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依法监督支持市政府对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5月1日期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民主法制宣传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办好人大网站和刊物、利用市级公共媒体专栏,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拓宽法制宣传渠道,扩大信息覆盖面,提高社会关注度。为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作出开展创建全国法治城市活动的决议,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市。

  二、加强监督工作,为城乡统筹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人大监督是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重要保障。常委会坚持把推动全市总体战略和重要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紧扣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大举措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运用法定监督形式,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 按照各自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做好工作,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中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围绕止滑提速、加快发展,依法对重大经济事项进行监督,听取审议计划、决算、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和经济结构调整、新兴产业发展、耕地保护、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等专项报告,对外商投资企业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检查了统计、水利、台商投资保护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为促进预算管理,依法作出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为促进开放合作,依法作出成都市与德国波恩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定。以推进“两枢纽三中心四基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为重点,利用专题视察、议案办理、意见督办和发挥人大代表监督的作用等各种渠道,对重大公共投资和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推动改善投资环境,提高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加强重建工作监督。围绕用统筹城乡的思路和办法推进灾后重建,依法监督支持市政府统筹实施“六大重建工程”的政策措施,集中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款物管理、城市和农村灾后房屋重建、地震灾后旅游业恢复重建等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组织了专题视察,加强了跟踪监督,抽查了防震减灾法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有关方面做好综合评估,严格全程监管,以“输血”帮扶增强“造血”功能,巩固和发展重建成果。常委会领导成员多次深入联系的6个重灾乡镇和16个扶贫村实地走访和调研督查,协调解决问题,力促进度和质量,为把灾区建成科学重建科学发展的样板献智出力。

  加强民生工作监督。围绕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依法督促和推动与“八项民生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对档案法、收养法、森林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检查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为倡导社会关爱和扶危济困,依法作出设立成都慈善日的决定。市人大代表组成的30多个课题组对深化教育城乡统筹综合改革、提高新型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加大就业促进政策力度、加快改善特殊困难群众生活条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引导患者合理就医和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等涉及民生问题,深入实际进行专题调研,形成40多份情况反映和专项报告,建议市政府把改善民生作为扩内需调结构的重点加以推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相统一,完善惠民政策,改进公共服务,提升社会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共建共享城乡发展一体化成果。

  加强司法工作监督。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构建和谐成都,听取审议了市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市检察院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机制建设情况报告,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议,积极推进公正司法和“平安成都”、“法治成都”建设。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法检两院关于贯彻实施法官法、检察官法的情况汇报。为推动应急管理,对市域应急体系与机制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和专项审议。在人大信访工作方面,接待群众来访2972人次,受理群众来信1756件,与“一府两院”加强协调,督促依法调解和依法办理,切实纠正了一些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妥善处置了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一些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安定有序、社会和谐的良好发展局面。

  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事关人居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围绕贯彻市委提出的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情况报告和生态市建设规划,统筹部署开展了历时一年的水环境综合治理联合监督检查工作,聚合区(市)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力量,邀请3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全程参与,从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上对全市饮用水源安全、污水处理厂(站)运行情况、中小河道治理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政府及职能部门切实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和整治,合力推动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全域成都生态文明建设法制环境进一步优化。通过持续推进,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空气更清新的治理成效和环保成果。

  三、发挥代表作用,为城乡统筹科学发展聚集智慧和力量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服务人民。常委会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服务保障,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全年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共有60多人次,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项视察和专题调研共有270多人次;统一组织在蓉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对新型城乡形态建设、高新技术产业、低碳经济试点、灾后重建工程、旅游业恢复振兴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等情况进行集中视察。为探索闭会期间代表作用更有效发挥的形式,倡导开展“我为成都发展献一策”活动,聚集代表智慧服务统筹城乡发展和灾后重建。活动开展后,得到各级代表积极响应,收到了较好效果。对此,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春城作出批示,“人大的安排充分体现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重点突出、安排细致,望抓好落实,进一步形成同心同德促进科学发展、构建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一年来,常委会统筹部署,通过发公开信、寄通知函、开办网上专栏等方式吸引代表参加,利用考察视察、调研座谈、执法检查和发放资料等途径保障代表知情权,畅通反映社情民意渠道。常委会领导成员身体力行,调查研究,献计献策,其内容涉及群众关心的焦点领域,既提出问题,又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合理化建议,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为推进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全面提升城乡一体化水平建真言、谋良策、出实力。

  “献一策”活动使广大代表共谋共促科学重建、科学发展的各种建议得到充分表达。全年共收到代表献策建议269件,其中涉及财经类79件,农业类46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类67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类39件,民族宗教侨务外事旅游类13件,司法类14件,其他11件。这些代表建议分别由20个选举单位的277名代表提出,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市委副书记、市长葛红林高度重视,称赞此项活动富有创意,先后数次作了批示,并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认真研处,即使是当前难以实施的,也要做到件件有回复。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对代表提出的24件献策建议作出批示17次,要求职能部门具体研究,妥善办理,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实际问题的解决。

  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质量、办结率和代表满意度有不同程度提高。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25件代表议案,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对代表提出的45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包括视察意见55件,加大督促督办力度,常委会领导成员牵头督办8件,并将反映比较集中的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征地拆迁农民住房安置、农村道路升级改造、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恢复重建和统筹新增出租车投放运营、改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治理市区交通拥堵、净化校园周边环境、重视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优化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软硬环境、建立市域水资源战略安全应急机制等问题,确定为督办重点,落实承办单位,促进代表建言献策在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有回应、有效果。

  四、注重自身建设,提高服务城乡统筹科学发展履职能力

  自身建设事关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的正确行使和人大作用的充分发挥。常委会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与改进人大工作结合起来,以增强依法履职实效、服务统筹城乡发展为主题,举办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和4次专题学习会及讲座,坚持在主任会议会前组织集体学法8次。发挥人大制度研究会的作用,加强人大理论和人大工作研究。组织开展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纪念活动,深入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地方人大事业发展的实践经验,探索把握发挥地方人大作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规律。建立常委会会议评估制度,定期编发评估通报,细化和完善“会前调研论证、会中审议审查、会后督促督办”的衔接机制,促进常委会议事质量提高和工作实效增强。

  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具有专业性强、联系广泛的特点。常委会高度重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3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交流经验,研究措施,促进专委会提高履职效能。从服务统筹城乡发展和灾后重建的实际出发,针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地震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等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各专委会组织专题调研40余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9次,提出意见建议130多条,在协助常委会开展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和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成效。市人大机关按照市委安排部署,积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突出增强机关履职效能、服务统筹城乡发展的实践特色,认真贯彻市委“八项规定”和树立“四种作风”的实践要求,有针对性地解决机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改进工作的长效机制,努力创建规范化服务型人大机关,提升机关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水平,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增强了在人大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

  为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依法行使任免权,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完善并落实常委会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考试制度,依据法定程序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9人次,其中任命和批准任命38人次,免职和批准辞职21人次。

  为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常委会注重加强与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听取意见建议,总结推广经验,促进基层民主法制稳步推进。各区(市)县人大积极做好基层人大工作,发挥基层人大代表作用,为调结构、转方式、上水平多出真招实策,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多办实事好事,增强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的整体质效。

  实践使我们深切体会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做好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必须始终牢牢把握:围绕中心就是具体地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党的要求;服务大局就是集中地代表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推动发展就是务实地践行责任,体现履职效能;弘扬法治就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在中共成都市委坚强领导下,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协同工作的结果,是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也得到了市政协和广大政协委员的切实支持,得到了历届市人大老领导、老同志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不少需要思考、探索和改进的地方。一是立法工作中就一些重大问题的协调有待进一步加强,立法质量需要继续提高;二是监督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督载体和组织方式需要积极创新;三是代表履职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代表工作的服务保障需要不断改进。我们要以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部署要求为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问题,更好地在履职中服务,在服务中履职,凝心聚力推动发展,不辜负人民的信任和期望。

  2010年的主要任务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和基本完成灾后重建任务的决胜之年,也是开启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新征程的奋进之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委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和重要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做好服务大局的各项工作,同心同德开创成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局面,为加快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而努力奋斗。按照这个要求,我们要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

  推动市委中心工作的贯彻实施。坚定不渝执行城乡统筹科学发展、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这一引领全域成都城镇化现代化向更高水平推进的战略抉择,以全面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为中心,贯穿履职思路,把握履职要务,立足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职能和任务,科学制定常委会工作要点,扎实抓好常委会工作重点,推动常委会各项工作切实融入深化统筹城乡发展实践,更加符合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更好更快发展的全局需要,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按照总体战略和职责任务做好行政、司法工作,促进和保障市委中心工作的全面落实,确保“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同时为“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制定配合搞好相关立法、监督和人大代表建言的谋篇布局等基础性工作。

  推动市委重要部署的贯彻实施。深入对接统筹推进“六个一体化”改革试验、加快推进“两枢纽三中心”建设和产业功能区建设、深化落实民生工程和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科学编制城市长远发展“三步走”规划和制度设计等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部署,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选择实施一批常委会重点调研课题,协调组织一批专委会专题调研项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联系群众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多途径多角度搞好调查研究,健全情况反映和专项报告制度,搭建信息反馈和转化应用平台,在依法履职中求真务实地为抢抓成都跨越发展的历史机遇凝聚智慧和力量,主动有为地为推动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提供服务保障。

  坚持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在依法履行地方人大职能中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促进和保障全市重大决策部署在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中得到切实贯彻,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性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转化为推动民主法制、促进科学发展的具体实践。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协助筹备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在市委统一部署下研究谋划新时期全市人大工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进各级人大在服务成都新一轮科学发展中充分履职、发挥作用。

  二、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着力推进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

  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认真做好立法规划与年度计划的有机衔接,制定和修订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消防条例、献血法实施办法和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全面贯彻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有关事项的决定,建立健全科学、民主、高效的立法运行机制,多种路径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和意愿表达,提高法规草案起草、修改、审议质量。推动现行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及时修改、废止与上位法不一致和深化统筹城乡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增强法制建设的科学性、统一性。继续推动城乡规划、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养犬管理和法制宣传教育等条例的贯彻执行,积极促进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决议的深入落实,全面完成“五五”普法任务,确保法律法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有效实施。协助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在监督重点上更加关注结构调整、产业升级、节能环保、改善民生、社会稳定的统筹推进,全面有效服务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审议好有关重大事项,不断提高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针对性,加大对转变发展方式、突破重点难题的监督与支持力度,切实做好确保基本完成灾后重建任务的督促检查。在监督方式上更加注重跟踪督促,创新监督方式,强化对财政预算执行、城乡规划管理、重大工程建设、惠民政策落实和法律法规实施的专项监督,深化对巩固、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的工作监督,依法开展工作评议,推动解决问题,提高监督实效。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和水环境保护联合监督检查活动,推动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态城市。为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加快落实,设立专门小组进行监督评议。完善人大信访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提高信访办理效率和质量,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落实常委会重要工作向代表通报制度,改进和深化闭会期间代表调研、视察、检查和小组活动,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制定深入开展“我为成都发展献一策”活动的实施办法,创新方式方法,推进“献一策”活动规范化、常态化,纳入代表履职登记,每年进行一次通报表扬。推动落实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保障措施,改进和完善市人大代表电子邮件服务系统,协调帮助解决在执行代表职务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办理质量,促进有关部门依法办事,改进工作。深入探索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的途径和方式,充分调动广大代表服务民生、献策发展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投身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生动实践。

  三、完善制度,改进服务,着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部署,根据党的建设的新要求、科学发展的新任务、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与时俱进加强常委会依法履职、服务大局的能力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常委会议事程序和工作规则,健全集规范、督导、评价、通报、反馈于一体的常委会会议评估机制,提高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从搭建工作平台、规范工作方式、加强工作协调多个层面,增强专门委员会履职实效。拓展与区(市)县人大的工作联系,加强与省人大的沟通协作,重视与其他城市人大的相互学习借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互动交流制度加以改进和完善,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发挥地方人大职能作用的新规律、新特点和新途径,增强全市人大工作对服务全域成都跨越发展的促进和保障效应。

  巩固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全面加强机关队伍建设,以提高机关干部素质为重点推进学习型人大机关建设,以改进作风为重点深化规范化服务型人大机关建设,以提高效能为重点加快机关信息化建设,配套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促进机关事务运转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增强活力,提升效率,不断提高为开好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代表履职服务的质量。

  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人大宣传工作座谈会精神,综合利用人大刊物、网页和地方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公众媒体的专题栏目,加强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的宣传报道;深入宣传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服务成都跨越发展的实践探索;大力宣传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在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中贡献智慧和力量的典型事例,提高报道深度,增强宣传效果,激励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常委会新闻发布制度,准确及时地向新闻媒体提供常委会依法履职有关情况,增强公开性、透明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监督。

  各位代表:

  新的一年又开始了,新年新任务,更应有新气象,作出新贡献。全域成都发展朝着确立的历史定位和战略部署已经起步,责任和使命激励着我们,困难和挑战考验着我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依法履职,扎实工作,创新实践,为带头推进“两个加快”、实现“新三最”目标、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为全市人民创造幸福平安和谐的美好生活而努力奋斗!

  附件1

  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制定、修改及已进入审议程序的地方性法规项目(共7件)

  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4件)

  1、《成都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2、《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

  4、《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

  二、废止的地方性法规(1件)

  1、《成都市反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条例》

  三、进入审议程序的地方性法规(2件)

  1、《成都市消防条例》

  2、《成都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办法》

  附件2

  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完成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共15件)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草案(9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草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草案)》

  6、《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修订草案)》

  7、《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草案)》

  8、《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

  9、《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草案)》

  二、省人大常委会法规草案(6件)

  1、《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草案)》

  2、《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草案)》

  3、《四川省中医条例(修订草案)》

  4、《四川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

  5、《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草案)》

  6、《四川省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

  附件3

  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完成市政府规章备案情况(共10件)

  1、《成都市行政效能监察办法》

  2、《成都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部分规范性文件失效的决定》

  5、《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6、《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7、《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8、《成都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过错行为行政处分规定》

  9、《成都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10、《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附件4

  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执法检查项目(共14件)

  一、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5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

  二、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9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8、《四川省水利设施管理条例》

  9、《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办法》

  附件5

  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及计划、财政、审计工作报告项目(共40件)

  一、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21件)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成都市200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成都市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成都市200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成都市200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成都市2009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变动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情况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情况报告

  9、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情况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成都生态市建设规划》的议案

  1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情况报告

  1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体制与机制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

  1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级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筹集安排情况和救灾物资接收发放情况的汇报

  1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成都市灾后城乡住房重建工作的情况汇报

  1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成都市在地震灾后旅游业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

  1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设立“成都慈善日”的议案

  1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18、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19、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的情况报告

  20、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的情况报告

  2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二、专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19件)

  1、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情况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情况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成都市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条例》的情况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房管局关于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暨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人防办关于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的情况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防震减灾局关于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及灾后重建主要工作的情况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红十字会关于理顺管理体制和地震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情况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文明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情况报告

  9、听取和审议市广电局关于我市广播电视工作的情况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市计生委关于全市计生工作的情况报告

  11、听取和审议市农委关于市彩色薯产业发展工作的情况报告

  12、听取和审议市水务局关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情况报告

  13、听取和审议市水务局关于水资源管理问题的情况报告

  14、听取和审议市水务局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情况报告

  15、听取和审议市农投公司关于农业产业投入效益工作的情况报告

  16、听取和审议市统筹委关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情况报告

  17、听取和审议市水务局关于贯彻执行《成都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情况报告

  18、听取和审议市侨办关于侨务工作的情况报告

  19、听取和审议市民宗局关于民族工作的情况报告

  附件6

  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作出的决议、决定(共7项)

  1、关于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有关事项的决定

  2、关于创建全国法治城市的决议

  3、关于批准成都市200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4、关于批准成都市2008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5、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

  6、关于同意成都市与德国波恩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定

  7、关于设立“成都慈善日”的决定

  附件7

  成都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计划(共27件)

  一、继续审议的项目(2件)

  1、《成都市消防条例》

  2、《成都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办法》

  二、拟制定的立法项目(3件)

  1、《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2、《成都市法律援助条例》

  3、《成都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

  三、拟修改的立法项目(2件)

  1、《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

  2、《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四、拟废止的立法项目(1件)

  1、《成都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

  五、立法调研项目(19件,包括制定和修改)

  1、《成都市水资源管理条例》

  2、《成都市失泄密事件责任追究办法》

  3、《成都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

  4、《成都市家政服务行业管理条例》

  5、《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

  6、《成都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7、《成都市有线电视管理条例》

  8、《成都市大型古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

  9、《成都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10、《成都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

  11、《成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

  12、《成都市房地产经纪人管理条例》

  13、《成都市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管理条例》

  14、《成都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15、《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

  16、《成都市人民防空警报系统管理办法》

  17、《成都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条例》

  18、《成都市人民调解条例》

  19、《成都市清真食品管理规定》

  附件8

  成都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2010年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及计划、财政、审计工作报告项目(共14件)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成都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成都市2009年财政决算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成都市200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成都市2010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变动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成都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情况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的情况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的情况报告

  9、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乡公共教育均衡化工作的情况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成都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情况报告

  1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林权制度改革的情况报告

  12、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权和审判管理权改革工作的情况报告

  1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情况报告

  1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附件9

  成都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2010年执法检查计划(共2件)

  1、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

  2、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贯彻实施情况

  附件10

  名词解释

  1、“两枢纽、三中心、四基地”:两枢纽是指西南地区交通枢纽、通信枢纽;三中心是指西南地区商贸物流中心、金融中心、科技中心;四基地是指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现代农业基地。

  2、“六大重建工程”:是指损毁房屋重建工程、基础设施重建工程、公共设施重建工程、生产设施重建工程、城镇体系重建工程、生态环境重建工程。

  3、“八项民生工程”:是指就业促进工程、扶贫解困工程、教育助学工程、社会保障工程、医疗卫生工程、百姓安居工程、道路通畅工程、环境治理工程。

  4、“两型社会”:是指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5、“八项规定”:是指深入实际、务实求效、慎重决策、明确责权、提高效率、据实查处、加强监督、追究责任八个方面的规定。

  “四种作风”:是指联系群众、亲民为民,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清正廉洁、艰苦奋斗的作风。

  6、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是市委工作会议对成都发展作出的新的历史定位,内涵包括,第一,在功能定位上,不但是国家重要的中心城市,而且是国际性的区域枢纽和中心城市。第二,在城市形态和发展水平上,是超大型、体现“自然之美、社会公正、城乡一体”思想的现代田园城市,即成都要建设成为统筹城乡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样板、现代高端产业发展区,从形态上,首先要在全域成都继而在成都经济区构建现代城市与现代农村和谐相融、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新型城乡形态。第三,在城市等级上,先努力建设成为国内“一线”城市,继而进入世界三级城市,逐步进入世界二级城市行列。

  7、“六个一体化”改革试验:是指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市场体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管理体制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8、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是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

  9、“两个加快”:是指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